姓名: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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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从居间合同委托至买卖合同签约履行中违约纠纷处理 所属:二手房买卖 日期:2018-7-19 点击:180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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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中“阴阳合同”的是否有效 所属:二手房买卖 日期:2013-7-11 点击:317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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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后去世,如何要求继承人办理过户手续?】 所属:二手房买卖 日期:2013-3-1 点击:215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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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购买动迁房?动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所属:动迁拆迁 日期:2013-3-1 点击:187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购买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值得提示的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应就权属,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详细的约定。因此,为保护交易安全,保证合同的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该委托律师书写合同相关内同,并在律师的监督下完成合同的签署。相信以律师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定可以帮您做到滴水不漏,让您高枕无忧 ...

  •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所属:动迁拆迁 日期:2012-10-8 点击:158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不少客户咨询钟涛律师,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买卖是否合法有效?必须等待3年之内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吗? 钟涛律师为你解答 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但是不能通过交易中心后者公证处买卖,只能双方私下买卖。 2、 拆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

  • 银行按揭贷款下不来,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所属:期房买卖 日期:2012-9-7 点击:352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商品房预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买房人(买受人)往往需要支付开发商(出卖人)一定数量的购房款或定金,并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产。当买受人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后,如果由于手续不全等原因,银行不办理按揭贷款,购房人无法支付全部房款,即无法购买房屋,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或定金,不再购买房屋,但此时,开发商以合同约定买受人不买房屋属于违约为由,不同意返还购房款或定金,那么购房人能否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或定金? ...

  • 认购协议和定金的效力 所属:期房买卖 日期:2012-9-7 点击:295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认购协议约定内容简单,仅表示了当事人之间有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意思,至于本约规定什么内容在认购协议中未涉及,留待以后磋商决定的,不应适用定金罚则。对此双方对本约的内容还没有形成共识,双方负有的是将来进行磋商的义务,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进行磋商即是完成认购协议约定义务的履约行为。买受人明示拒绝与出卖人磋商或以行为表示拒绝磋商,才会产生未按认购协议履行的违约责任...

  • 认购协议和定金的效力 所属:期房买卖 日期:2012-9-7 点击:265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认购协议约定内容简单,仅表示了当事人之间有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意思,至于本约规定什么内容在认购协议中未涉及,留待以后磋商决定的,不应适用定金罚则。对此双方对本约的内容还没有形成共识,双方负有的是将来进行磋商的义务,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进行磋商即是完成认购协议约定义务的履约行为。买受人明示拒绝与出卖人磋商或以行为表示拒绝磋商,才会产生未按认购协议履行的违约责任...

  • 非因双方归责原因导致签约、履约不能的,定金、房款应退还 所属:期房买卖 日期:2012-9-7 点击:350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在商品房买卖中,交易双方往往会采用定金的方式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但是由于相关法律对究竟何种情形应适用“定金罚则”没有明确,就在很大程度上给开发商造成了滥用“定金罚则”的机会,使得开发商往往以定金为要挟,强迫购房者与其订立商品房购销合同,损害购房者利益。新解释针对这一现象做出了明确规定, “定金罚则”的适用做出了界定,如:以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

  • 动迁房买卖合同如何避免风险? 所属:期房买卖 日期:2012-7-30 点击:311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这些年来,钟涛律师处理过几百起房产纠纷案件,其中有一些是涉及到动迁安置房购买之后过户产生纠纷和矛盾的,本来法律关系简单,但是因为当初购买房产的时候不注意,没有聘请专业律师陪购,导致后续纠纷不断。 ...

  • 钟涛律师解答:上海动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所属:二手房买卖 日期:2012-7-30 点击:237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动迁房过户政策2010年10月25日上海市房管局已经做出修改,限制过户期间从5年调整为3年,比较进一步刺激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过程。 ...

  • 买家绕开曾经看房的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所属:二手房买卖 日期:2012-4-12 点击:226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律师认为,当前,房产中介市场比较混乱,处于完全市场化的阶段,管理和监管比较松散,而且购买房屋者大部分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面对遍地都是的房产中介,根本没有甄别能力,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因此对于中介条款里确实为了保护中介佣金利益的条款,法院可以确认有效,但是对于额外追究高额违约金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 ...

  • 正确使用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为由解除买卖合同-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所属:期房买卖 日期:2011-11-7 点击:442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律师按:情势变更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意思是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之前,如果出现某种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客观变化,若仍然履行合同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除违约责任的承担。2009年5月13日施行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次明确以立法的形式肯定了该原则,因此买方可以引用该原则作为抗辩,,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进而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但要注意正确引用,牢牢掌握好法律的规定,而不能滥用。 ...

  •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房东有协助买方办理贷款的义务-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所属:二手房买卖 日期:2011-11-7 点击:290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律师按:二手房买卖中,大多数人都是根据中介的介绍,草草签订了所谓的上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标准文本,其他条款没有修改多,而那份合同仅仅只是最基本的条款,没有详细规定双方的义务,例如,房东是否应该配合买家办理贷款手续?房东如果不配合导致贷款不成,谁承担责任呢? ...

  • 老公瞒着我签了卖房的合同,这合同有效吗?-上海房产律师 所属:婚姻房产 日期:2011-11-7 点击:268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1、产权证上有2个人的名字,那么买卖合同必须你们2个人签字,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2、定金合同有效,如果你老公违约,要赔付他人双倍定金返还。 ...

  • 婚后老公购买下售后公房,产证登记他一人,该房屋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所属:售后公房 日期:2011-11-7 点击:289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根据李小姐的描述,钟涛律师认为,这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依法要求份额。 2、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屋,房屋产权虽以配偶中一人名义登记的,除有书面约定外,该房屋产权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取得时间以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确定。 ...

  • 已经离婚的夫妻双方单方面卖房合同有效吗-上海房产律师 所属:二手房买卖 日期:2011-11-7 点击:230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1、 你和卖家签订的买卖合同由于没有经过产权人全部签字同意,所以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2、 买卖合同无效之后,你可以追求卖家的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卖家赔偿你的除返还房价之外,房屋差价部分的损失可以追求。 ...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卖主赔偿损失吗 所属:二手房买卖 日期:2011-11-7 点击:242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如果出卖房屋没有征求承租人的意见,侵犯了优先购买权,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有严格限制条件的。 ...

  • 房产新政之后首付比例和利率上调,购房者能否毁约退房-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所属:期房买卖 日期:2011-11-7 点击:379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房产新政之后首付比例和利率上调,购房者能否毁约退房-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1、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才构成合同法意义的不可抗力。 2、通常是指重大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及政府特殊情况下的征收、征用等客观情况。 3、而房贷新政的调整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该政策无非是导致付款比例和利率等方面的调整,其并不必然导致买卖行为无法完成,或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故购房者不能以房贷新政为不可抗力为由单方面主张解除之前所签订的相关协议。 ...

  • 动迁房与商品房买卖风险比较 所属:期房买卖 日期:2011-11-7 点击:460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律师陪购了大量的动迁安置房买卖,也接触了大量的动迁房买卖纠纷案件,所谓熟能生巧,可以很清楚、准确的看出每一个动迁安置房的最大风险,也能在签订动迁安置房陪购过程中,尽最大努力减少风险,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主要从以下三方面: 第一:钟涛律师认为,签订合法,细致、全面的动迁房买卖合同。一定要聘请专业房地产律师,才能拟定出符合法律规定,全面细致的合同条款,对实际交易中最可能出错的环节,拟定详细的条款约束,着重从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房产交易过户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形作具体的约定,特别要防止5年之后,房东恶意拖延不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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