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回答:新政不算不可抗力,不能毁约,除非合同有约定。钟涛律师提示:购买新房一般都要先签订认购书并交纳部分定金,若买方预期在新政出台后房价将下跌而不按照约定时间去签订正式合同,则定金无法返还。若买方不遵守合同约定而擅自毁约,而恰好出现房产新政出台后房价迅速下跌,则卖方不仅可以没收买方的定金,还有权向买方主张房屋贬值的损失。
[案例分析]
1、 大学刚毕业的猪八戒在女儿国从事软件设计工作,结婚后和妻子一直借住在岳母家。
2、 今年相中了天宫南路软件园新区一套98平方米的房子,不仅离单位近,环境也好,虽然该楼盘的价位相对于市内高昂的房价低出不少,但对猪八戒小两口来说仍是不小的负担,猪八戒几经犹豫,最终决定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5万元定金。
3、 合同签订不久,国家出台了遏制房价上涨的新政策,不少城市出现了房价回落,给大家带来房价会进一步回落的预期。
4、 另外,根据房贷新政策,猪八戒还要多付一成首付款,也增加了小两口的负担。为此,猪八戒想退房待购。
1、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才构成合同法意义的不可抗力。
2、通常是指重大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及政府特殊情况下的征收、征用等客观情况。
3、而房贷新政的调整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该政策无非是导致付款比例和利率等方面的调整,其并不必然导致买卖行为无法完成,或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故购房者不能以房贷新政为不可抗力为由单方面主张解除之前所签订的相关协议。
4、如果购房者无力付款,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主张法院调整违约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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