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卖主赔偿损失吗
【客户咨询】
1、 甲住嘉定区南翔镇的李先生咨询,前几天,我与乐某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书。
2、 但在准备装修时.得知乐某在此之前已将房屋出租给了万某。万某要求以同样的价格优先购买乐某的房屋.并说我与乐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准备向法院起诉。
3、 请问:如果买卖合同无效。我可以要求乐某赔偿我的损失吗?
1、 如果出卖房屋没有征求承租人的意见,侵犯了优先购买权,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有严格限制条件的。
2、 此房屋出租必须订立租赁合同,并且要经过备案登记的,私下签订的不可以
3、 当买家去看房的时候如果租客没有提出异议,那么也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4、 因此,李先生的买卖合同是否无效还不一定,要看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的。
网站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房产、房产分割、房产交易谈判、离婚房产分割、协议起草及涉外房产诉讼等业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
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