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屋所有人不能全部到场做产权证,如何办理
钟涛律师按:随着上海拆迁进程的加快,补偿价格的提高,一个房子拆迁,如果面积比较多,就有可能分配3、4套拆迁安置房屋,但是如果家庭内部不能就如何分配达成一致,办理产权证需要全部人到场才可以,一致拖着也不是办法,还有其他方法吗?
答案是肯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全体被安置人共同所有,内部协商一致的,安置协议分配,如果内部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确权,或者分割。同时,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证一个依据是拆迁协议,只所以需要全部人员到场,是因为房屋属于大家,如何分配只能大家都在场才会得到认可。
而法院的判决就是起到确认房屋所有权归谁的,有了法院判决书,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时候就可以自己去办理,不需要全部被安置人都到场了。
网站声明:《动迁安置房屋所有人不能全部到场做产权证,如何办理》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房产、房产分割、房产交易谈判、拆迁安置房购买、协议起草及涉外房产诉讼等业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
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