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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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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内有户口一定有居住权吗?是否属于空挂户口?

时间:2011-11-6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公房内有户口一定有居住权吗?是否属于空挂户口?

钟涛律师按:上海地区存在不少公有承租房,公房内通常存在好几个户口,平时大家相安无事,一旦遇到动迁或者购买产权的时候,纠纷就出现了,那么对于有些知青回沪户口在内,或者为了亲戚子女上学挂户口的情况,动迁他们是否有份?如果想买下产权是否一定需要他们同意呢?

【案例】

王大和王二是表兄弟二人,王二在外地是知青,根据上海回沪子女的政策,。1997年的时候,王二将儿子的户口迁回上海,落在王大的本市某村的一套公有租赁房内。当时的承租人是王大,户口包括了王大一家三口和王二。

因为是亲戚,为了照顾王二儿子的学习,故王大同意他讲户口迁入。几年后,王二儿子独自在上海租房工作、生活。

  2010年的王大去世,承租人变更为了王大儿子,现想把这公房的产权买下,产权人登记为自己一个人,而遭到王二儿子的反对。他提出要求作为房屋共有人,一起出资购买这套房屋。

请问钟涛律师,王二儿子有没有份额和权利呢?

【上海房产律师钟涛解答】

1、公有房屋内有户口并不一定有居住权,户口、居住权、同住人的概念要分清楚。

2、一般来讲,在公房内有户口的是否算同住人要看其是否在公房内实际居住过,如果不是因为面积小,居住困难,甚至在上海还有其他住房,长期不居住,那么就可以认定属于空挂户口,没有居住权,不论是买下产权还是动迁,他都没有份额。

3、假如其户口在内,是因为家庭矛盾,面积过小,而在外租房居住,那么,也可以视为同住人,享有居住权。

4、本案中,因为王二儿子对于此套房屋来源没有贡献,其户口迁入之后,本人也没有实际居住过,故其属于空挂户口,拆迁不应当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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