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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之后首付比例和利率上调,购房者能否毁约退房-上海房产律师钟涛 1、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才构成合同法意义的不可抗力。 2、通常是指重大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及政府特殊情况下的征收、征用等客观情况。 3、而房贷新政的调整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该政策无非是导致付款比例和利率等方面的调整,其并不必然导致买卖行为无法完成,或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故购房者不能以房贷新政为不可抗力为由单方面主张解除之前所签订的相关协议。 ...
因此在目前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情况下,国务院出台遏制房价增长过快、过高,打击投机炒房的政策并非不可预见,既不是不可抗力,也并非情事变更,因楼市调控政策导致购房合同不能履行应认定为正常的商业风险,而不具有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