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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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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律师主要擅长房产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房产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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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可以以买家未按期付款为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11-11-6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房东可以以买家未按期付款为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钟涛律师按: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买卖双方都会约定房款分几批支付,如果买家房屋贷款没有按时批下来,中间更换银行,导致未按期支付房款,房东能否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呢?

 【案例分析】

   买家刘先生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一套房屋,与卖家签订了一分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是由于中介的失误,房屋过户时间比较长,中间有6个月的间隔。之后房东配合买家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但是由于买家之前信用卡延期还款,信用不够,导致这家银行不予贷款,

   买家第二笔付款超过了合同约定时间,卖家看着房价也上涨了,于是也不打算卖了,就单方面通知买家,合同解除,但是买家非常想买这个房屋,请问房东可以据此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吗?

   钟涛律师认为,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只有不违法,就有效,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房款支付期限,那么合同中如果约定了解除条件,房东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来解除买卖合同,解除通知自达到之日生效。

   钟涛律师提醒,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保证房地产交易顺利进行的保证,如果合同签订的不完善,那么将来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签订任何法律文件,最好聘请律师陪同在场,在律师审核把关之后再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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