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取定金之后房东反悔不卖房,违约责任怎么办
房屋买卖是个大事情,买卖双方在中介的居间介绍下,都想顺顺利利的买卖房屋,平安交易。但是如果在交易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交易出现矛盾,甚至于房东扬言威胁解除合同,退房购房款,不卖房子,买家遇到这个情况该怎么办呢?
钟涛律师认为,根据一般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属于合同的中一种。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就是说任何一方都有解除合同权利,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的权利,从这一点来看, 似乎房东也有权利主动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履行过户手续,只需要赔偿违约金就够了。
但是,房屋作为一件保障老百姓居住的商品,在生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同于买卖白菜或者其他商品。法律要保护房屋买卖交易安全,以及购房者的居住需要,房东的是金钱权利,既然房子要出售,说明其居住问题可以自己解决,因此法律更多的会保护购房者的居住权利。
我们知道,中国房地产市场这几年波动比较多,房价很多都增长了一倍以上,如果房东为了追求更好的价格,都来反悔不出售,那么房地产市场岂不是天天产生纠纷,乱了套,扰闹了正常的交易秩序。因此,从维护市场稳定出发,法律也会剥夺房东的任意解除合同权。
法律规定,如果签订了合同有效的买卖合同,购房者要求继续过户,履行合同,那么法院肯定会判决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房东不配合,法院可以强制过户,广大购房者不要担心这个问题。
网站声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取定金之后房东反悔不卖房,违约责任怎么办》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房产、房产分割、房产交易谈判、拆迁安置房购买、协议起草及涉外房产诉讼等业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
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