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外籍人士(港澳台)购买房产有什么限制-上海房产律师
问:外籍人士购买房产有什么限制?
根据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外籍人士 (包括港澳台人士)在境内购买房产有以下限制:
1、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可以劳动合同、学籍证明等为依据;未超过一年者不得购买。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2、只能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即营利性商铺、办公楼原则上不得购买。
3、购买的商品房登记采取实名制,且原则上每人只限购买一套自住房。
4、外籍人士签订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否则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5、若买家需要贷款购房的,《贷款合同》同样需要公证。外籍人士贷款购房,只要符合银行的审批条件,基本与境内人贷款无异。不同银行的审批条件不一样,建议购房前了解清楚。
6、若外籍人士委托他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授权委托书要经过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到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人、受托人姓名、基本信息,委托事项、房屋坐落地等相关信息,并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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