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反悔不过户怎么办?
客户咨询:请问钟涛律师,我和房东2007年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位于浦东新区世博家园的拆迁安置房,当时约定房屋总价为49万,根据拆迁房政策,5年之后可以过户交易。我全额支付了购房款,之后就住进了这个房屋里。
2010年10月份,上海市出台动迁安置房过户交易新政,3年就可以交易过户,我很高兴,立即联系房东进行过户,但是房东以周围的人都加价了为由,要求我加价8万。我只同意加价2万,来回谈了3个月,房东还是不肯过户,请问怎么办
1、 此份动迁安置房屋合同有效,卖家必需将房屋过户给你。
2、 诚实守信是交易的原则,房价又涨又跌,如果涨价房东要求加价,那么房价下跌是否可以退钱呢?
3、 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法院,要求对方过户,并且承担违约金。
4、 房东想反悔解除合同赔偿违约金也不行,法院不会支付过错方违约解除的,决定权在买家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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