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
钟涛律师主要擅长房产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房产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诉讼指南
最新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68879992-811

Q Q:17281477

传真:086-21-68879993


E_mail:ayukowa@163.com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房地产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二手房买卖>二手房买卖中,房东是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吗 >

二手房买卖中,房东是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吗

时间:2011-11-5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二手房买卖中,房东是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吗

 

  在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经常遇到的纠纷就是比较无赖的房东,收了首付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故意找各种借口拖延,迟迟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且还经常说,你不要着急,如果是破脸了他不卖给你了,大不了赔你违约金,可是房价上涨了那么多,违约金根本就不够损失的,请问钟涛律师,房东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吗?

  钟涛律师认为,在二手房买卖中,只有买家要求过户,房东就不能选择解除合同,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行,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配合,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过户,不需要房东到场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钟涛律师提醒,在遇到无故拖延的房东的时候,或者反悔要求加价的房东,买家应该尽早聘请律师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程序一般2个月左右就有结果,强制执行也就1个月。比较和房东无限期的耗下去,起诉法院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网站声明:《二手房买卖中,房东是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吗》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房产房产分割、房产交易谈判、拆迁安置房购买、协议起草及涉外房产诉讼等业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

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

. TAG: 二手房买卖 二手房纠纷 上海房产 律师 中介居间 上海法院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