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
钟涛律师主要擅长房产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房产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诉讼指南
最新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68879992-811

Q Q:17281477

传真:086-21-68879993


E_mail:ayukowa@163.com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上海房产律师 上海房地产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二手房买卖>房东要求支付首付款之后再签订买卖合同 >

房东要求支付首付款之后再签订买卖合同

时间:2011-11-5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房东要求支付首付款之后再签订买卖合同

 

 

钟涛律师按:在不少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中介以及房东都会让买家当天签订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付款,然后用首付款去偿还银行贷款,注销抵押登记,然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那么,这么做有什么风险呢?

 

  钟涛律师认为风险有如下几点:

1、 房东拿着首付款逃跑;

如果房屋首付款比例过多,银行贷款少,那么房东有可能拿着首付款逃跑,买家只能起诉到法院,经历漫长的诉讼之后,还有首先还贷银行贷款之后,才能拿到剩余房款。

 

2、 房东挪用首付款,银行贷款依然没有偿还

房东如果做生意,或者赌博等欠债,那么就有可能拿着首付款去偿还债务。还债之后银行贷款依然没有偿还,依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造成交易中断。

钟涛律师出招,购房过程设计资金巨大,买卖过程风险较多,房产中介满口承诺,根本不提风险,等着真出了风险,中介又不管。律师建议,购买房屋要聘请律师陪购,做好资金监管,避免首付款被骗的风险。

 

 

网站声明:《房东要求支付首付款之后再签订买卖合同》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房产房产分割、房产交易谈判、拆迁安置房购买、协议起草及涉外房产诉讼等业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

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律师钟涛">http://www.yaoup.com
. TAG: 二手房买卖合同 违约金大小 避免风险 过户时间 买卖合同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房产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